主旨:
自110年1月1日起,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24,000元時,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。
說明:
因應基本工資調整,自110年1月1日起,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24,000元,利息所得、股利所得、租金收入及執行業務收入未達20,000元者,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。
110年1月1日起,調整勞保基本薪資及健保級距,詳情請參閱。
110年1月1日起,調整基本薪資及健保級距,詳情請參閱保險專區。
自110年1月1日起,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24,000元時,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。
說明:
因應基本工資調整,自110年1月1日起,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未達24,000元,利息所得、股利所得、租金收入及執行業務收入未達20,000元者,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。
110年1月1日起,調整勞保基本薪資及健保級距,詳情請參閱。
110年1月1日起,調整基本薪資及健保級距,詳情請參閱保險專區。
